基礎知識
期權基礎知識(全)
來源:德邦證券 | 時間:2017-04-28 | 0
一、 名詞解釋
1、什么是期權?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其中一方有權向另一方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
2、什么是期權的買方與賣方?分別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在期權交易中,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出售期權的一方稱作賣方。買方是權利的持有方,通過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稱為“期權費”或“權利金”),獲得權利,有權向賣方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因此買方也稱作權利方。
期權的賣方沒有權利,承擔義務。一旦買方行使權力,賣方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賣出或買入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因此賣方也被稱為義務方。其承擔的義務包括(1)接受行權的義務:如果期權買方行使權利(行權),賣方就有義務按約定的價格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如果買方行使權利,認購期權的開倉方有義務按照合約約定的價格賣出標的資產;認沽期權的開倉方有義務按照合約約定的價格買入標的資產。(2)繳納保證金的義務:在期權被行權時,賣方承擔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義務,因此必須按照一定規則每日繳納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擔保。
3、期權可以交易的標的資產有哪些?
標的資產是期權合約對應的資產,期權買賣雙方約定買入或賣出的對象。按照標的資產類型的不同,期權主要有兩大類:金融期權和商品期權。金融期權包括股票期權、ETF期權、股指期權、利率期權及外匯期權等種類。
目前,上交所推出的股票期權合約標的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ETF和單只股票。
4、什么是認購期權?
認購期權是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買入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的期權。
例:小李買入一張行權價格為2.5元的50ETF認購期權,當合約到期時,無論該ETF市場價格是多少,小李都可以按照每份2.5元的價格買入該ETF。當然,如果合約到期時該ETF的市場價格跌到2.5元以下,也可以選擇不買入。
5、什么是認沽期權?
認沽期權是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賣出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的期權。
例:小李買入一張行權價格為2.5元的50ETF認沽期權,當合約到期時,無論該ETF市場價格是多少,小李都能可以按照每份2.5元的價格賣出該ETF。當然,如果合約到期時該ETF的市場價格漲到2.5元以上,也可以選擇不賣出該ETF。
6、什么是合約單位?
合約單位是一張期權合約對應的標的資產數量,即買賣雙方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數量。
例:小李持有一張行權價格為2.5元的50ETF認購期權,其合約單位為10000,即他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2.5元的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買入10000份該ETF。
7、什么是行權價?
行權價,也稱為執行價格、敲定價格、履約價格,是期權合約規定的、在期權買方行權時標的證券的交易價格。該價格確定后,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標的資產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價格履行交易。
對于認購期權,買方有權利以行權價格從期權的賣方買入標的證券。對于認沽期權,買方有權利以行權價格賣出標的證券給賣方。
8、什么是合約面值?
合約面值是一張期權合約對應的合約標的的名義價值。
合約面值 = 行權價格×合約單位,比如一張行權價為2.5元、合約單位為10000的50ETF認購期權合約,其合約面值即為25000元。
9、什么是到期月份?
上交所期權合約到期月份為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下季月與隔季月), 共四個月份,同時掛牌交易。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10、什么是到期日?
到期日是合約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權買方可行使權利的最后日期。合約到期后自動失效,期權買方不再享有權利,期權賣方不再承擔義務。
上交所的期權合約到期日也是最后交易日,為每個合約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但另有規定的除外。
11、什么是行權?
行權指期權買方在期權規定的時間行使權利,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標的資產。
12、什么是行權日和行權交收日?
行權日是指期權買方可以提出行使權利的日期。上交所的期權合約行權日也是最后交易日,但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權交收日是指期權買方提出行權后,資金或標的資產交收的日期。上交所的期權合約行權交收日為行權日的下一個交易日,即T+1日。
13、 什么是歐式期權?
歐式期權是指期權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行使權利的期權。上交所期權的履約方式為歐式。
14、 什么是實物交割?
實物交割是指在期權行使權利時,買賣雙方按照約定實際交割標的資產。以認購期權為例,期權買方支付現金買入標的資產,期權賣方賣出標的資產收入現金。上交所股票期權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15、 什么是現金交割?
現金交割是指期權買賣雙方按照結算價格以現金的形式支付價差,不涉及標的資產的轉讓。
16、 什么是權利金?
期權的權利金,或稱期權費,是指期權合約的市場價格。期權權利方將權利金支付給期權義務方,以此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
17、 什么是實值、平值、虛值期權?
實值期權,指行權價格低于合約標的證券市場價格的認購期權,以及行權價格高于合約標的證券市場價格的認沽期權。
虛值期權,指行權價格高于合約標的證券市場價格的認購期權,以及行權價格低于合約標的證券市場價格的認沽期權。
平值期權,指行權價格與合約標的證券市場價格一致的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
例:對于行權價格為2.5元的某ETF認購期權,當該ETF市場價格為3元時,該期權為實值期權;如果該ETF市場價格為2元,則期權為虛值期權;如果該ETF價格為2.5元,則期權為平值期權。
18、 什么是期權的內在價值?
權利金由內在價值(也稱內涵價值)和時間價值組成。期權內在價值是由期權合約的行權價格與期權標的市場價格的關系決定的,表示期權買方可以按照比現有市場價格更優的條件買入或者賣出標的證券的收益部分。內在價值只能為正數或者為零。只有實值期權才具有內在價值,平值期權和虛值期權都不具有內在價值。實值認購期權的內在價值等于當前標的股票價格減去期權行權價,實值認沽期權的行權價等于期權行權價減去標的股票價格。
19、什么是期權的時間價值?
時間價值是期權權利金中超出內在價值的部分。期權的有效期越長,對于期權的買方來說,其獲利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對于期權的賣方來說,其須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多,賣出期權所要求的權利金就越多,而買方也愿意支付更多權利金以擁有更多盈利機會。期權剩余的有效時間越長,其時間價值就越大。
20、什么是合約簡稱?
合約簡稱是指與合約交易代碼相對應的。對期權合約要素的直觀說明。
上交所期權合約簡稱不超過20個字符,依次為:
(1)合約標的簡稱與合約標的資產的簡稱相同;
(2)“購”(認購期權)或“沽”(認沽期權);
(3)到期月份;
(4)行權價格(不超過五位);
(5)標志位,合約首次調整時顯示為“A”,發生第二次調整,則顯示為“B”。
例:一月到期、行權價格為2.5元的50ETF認購期權,其合約簡稱是“50ETF購1月2500”。
21、什么是開倉和平倉?
開倉是指投資者通過買入或賣出期權在市場上建立倉位。買入期權合約獲得權利后建立的倉位為權利倉(long position, 也稱為長倉)。賣出期權合約承擔義務后建立的倉位為義務倉(short position, 也稱為短倉),持有義務倉的一方為義務方。
對已持有的期權倉位進行反向操作叫做平倉,即權利方將持有的期權賣出并不再擁有權利;義務方從其他投資者手中買回之前賣出的期權合約, 不再承擔義務。平倉后投資者不再持有任何倉位,也不再有任何權利或義務。
22、 什么是備兌開倉?
備兌開倉,指投資者提前鎖定足額合約標的作為將來行權交割所應交付的證券,并據此賣出相應數量的認購期權。該操作使用百分之百的現券擔保,不需額外繳納現金保證金。
23、什么是備兌開倉指令?
備兌開倉指令是投資者在擁有標的證券(含當日買入)的基礎上,提交的以標的證券百分之百擔保的賣出相應認購期權的指令。通過備兌開倉指令可增加備兌持倉頭寸。
24、 什么是備兌平倉指令?
備兌平倉指令是投資者持有備兌持倉頭寸時,申請買入相應期權將備兌頭寸平倉的指令。
25、 什么是證券鎖定和證券解鎖指令?
證券鎖定指令是指在交易時段投資者申請將已持有的標的證券(含當日買入)鎖定并作為備兌開倉擔保物的指令。鎖定指令當日有效。
證券解鎖指令是指在交易時段投資者申請將已鎖定且未用于備兌開倉的證券解鎖的指令。已鎖定的證券當日未用于備兌開倉的,交易結束后,自動解鎖。
26、 什么是自動行權?
自動行權指的是在期權合約到期時,無需期權買方主動提出行權,一定程度實值的期權將自動被行權。
27、 什么是隱含波動率?
隱含波動率,是通過期權產品的現時價格反推出的市場認為的標的證券價格在未來期權存續期內的波動率,是市場對于未來期權存續期內標的物價格的波動率判斷。
28、 什么是歷史波動率?
歷史波動率,是標的物價格在過去一段時間內變化快慢的統計結果;歷史波動率就是從標的資產價格的歷史數據中計算出價格收益率的標準差。
二、 股票期權的交易
1、期權在什么時間交易?
上交所期權市場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其中,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6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在行權日,行權時間為9:15-9:25、9:30-11:30(9:25-9:30不接受行權指令)、13:00-15:30。
2、期權有哪些買賣指令?
上交所期權買賣指令包括買入開倉、買入平倉、賣出平倉和賣出開倉四種基本類型。
(1)買入開倉:投資者通過買入開倉,支付權利金,增加權利倉頭寸。
(2)賣出平倉:投資者通過賣出平倉,收入權利金,減少權利倉頭寸。
(3)賣出開倉:投資者通過賣出開倉增加義務倉頭寸,開倉時繳納保證金,持倉期間根據規則繳納維持保證金。
(4)買入平倉:投資者通過買入平倉,支付權利金,減少義務倉頭寸,同時收回繳納的相應保證金。
3、期權有哪些訂單類型?
上交所期權訂單類型包括限價訂單、市價剩余轉限價訂單、市價剩余撤消訂單、FOK限價申報訂單、FOK市價申報訂單。
(1)限價訂單:投資者可設定價格,在買入時成交價格不超過該價格,賣出時成交價格不低于該價格。限價訂單當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銷。
(2)市價剩余轉限價訂單:投資者無須設定價格,僅按照當時市場上可執行的最優報價成交(最優價為買一或賣一價)。市價訂單未成交部分轉為限價訂單(按成交價格申報)。
(3)市價剩余撤消訂單:投資者無須設定價格,僅按照當時市場上可執行的最優報價成交(最優價為買一或賣一價)。市價訂單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4) FOK限價申報訂單:立即全部成交否則自動撤銷訂單,限價申報(即需設定價格)。
(5) FOK市價申報訂單:立即全部成交否則自動撤銷訂單,市價申報(即無須設定價格)。
4、期權的漲跌停價如何設置?
上交所對期權交易設置漲跌幅,超過漲跌幅限制價格的申報將視為無效。
根據期權產品特點,上交所對期權交易設定了非線性漲跌停價格,平值與實值期權可漲正股價格的10%,而虛值則漲幅較小,嚴重虛值的期權漲幅非常有限。
期權合約每日價格漲停價 = 該合約的前結算價(或上市首日參考價)+ 漲跌停幅度。
期權合約每日價格跌停價 = 該合約的前結算價(或上市首日參考價)- 漲跌停幅度。
(1)如果根據上述規定計算的漲停價、跌停價不是最小報價單位的整數倍,則漲停價、跌停價都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最小報價單位整數倍價格。
(2)新合約的上市首日參考價由上交所計算并公布。
(3)除權除息日按調整后標的前收盤價、行權價計算漲跌停幅度。
5、認購期權的漲跌幅度如何規定?
實值、平值認購期權漲跌停幅度 = 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虛值認購期權漲跌停幅度= max{合約標的前收盤價*0.5%,(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行權價格)×10%}
并且,對認購期權跌停幅度,有以下規定:
(1)當漲跌停幅度小于等于0.001元時,不設置跌停價,計算漲停價的漲跌停幅度按0.001計算;
(2)最后交易日,只設置漲停價,不設置跌停價;
(3)如果根據上述公式計算的跌停價小于最小報價單位(0.001元),則跌停價為0.001元(即,不設置跌停價)。
例:2012年7月27日(周五)工商銀行的收盤價是3.72元/股,假設當日2012年8月到期、行權價為3.8元的認購期權,合約結算價為0.06元。那么7月30日(周一)該認購期權(輕度虛值):
漲跌幅=max{0.0186,(2×3.72-3.8)×10%}=0.364
漲停板=0.06+0.364=0.424
跌停板=0.06-0.364=-0.304<0.001,為0.001
6、認沽期權的漲跌幅度如何規定?
實值、平值認沽期權漲跌停幅度 = 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虛值認沽期權漲跌停幅度 = max{行權價*0.5%,(2×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并且,對認沽期權跌停幅度,有以下規定:
(1)當漲跌停幅度小于等于0.001元時,不設置跌停價,計算漲停價的漲跌停幅度按0.001計算;
(2)最后交易日,只設置漲停價,不設置跌停價;
(3)如果根據上述公式計算的跌停價小于最小報價單位(0.001元),則跌停價為0.001元(即,不設置跌停價)。
例:2012年7月27日(周五)工商銀行的收盤價是3.72元/股,假設當日2012年8月到期、行權價為3.6元的認沽期權,合約結算價為0.04元。7月30日(周一)該認沽期權(輕度虛值):
漲跌幅= max{0.018,min [(2×3.6-3.72),3.72]×10%}=0.348
漲停板=0.04+0.348=0.388
跌停板=0.04-0.348=-0.308 <0.001,為0.001
計算出的合約跌停價格低于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的,合約跌停價格為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計算出的最大漲跌幅低于或者等于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的,最大漲跌幅為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期權合約的最后交易日,合約價格不設跌幅限制。
7、什么是交易熔斷機制?
斷路器指當期權價格出現快速大幅波動時,自動暫停連續交易,進入短期集合競價階段,不僅可給市場一個冷卻和反應的時間,也可有效防范錯單交易導致的劇烈波動。
上交所斷路器機制的規定如下:
連續競價交易期間,合約盤中交易價格較最近參考價格上漲、下跌達到或者超過50%,且價格漲跌絕對值達到或者超過該合約最小報價單位5倍的,該合約進入3分鐘的集合競價交易階段。集合競價交易結束后,合約繼續進行連續競價交易。
8、最小價格變動單位是多少?
上交所期權標的資產為股票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標的資產為ETF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01元。
9、交易單位是多少?
上交所期權的交易單位是張。
10、 在何種情況下會出現合約停牌?
根據上交所的規定,期權合約會在以下情況出現停牌:
(1)標的證券停牌,對應期權合約交易停牌。標的證券復牌后,對應期權合約交易復牌。
(2)上交所有權根據市場需要暫停期權交易。
(3)當某期權合約出現異常價格波動時,上交所可以暫停該期權合約的交易,并決定恢復時間。
11、 在何種情況下會出現合約摘牌?
根據上交所的規定,期權合約會在以下情況出現摘牌:
(1)合約到期摘牌。期權合約到期自動摘牌。
(2)調整過合約無持倉摘牌。對于被調整過的期權合約,如當日日終無持倉,則自動摘牌。
(3)合約標的終止上市。當合約標的發生終止上市,合約標的對應的所有期權合約自動摘牌。
12、 期權價格的影響因素有哪些?
期權價格通常會受到合約標的價格、行權價、到期日、利率、波動率等因素的影響。
(1)合約標的價格。在其他變量相同的情況下,合約標的價格上漲,則認購期權價格上漲,而認沽期權價格下跌;合約標的價格下跌,則認購期權價格下跌,而認沽期權價格上漲。
(2)期權的行權價。對于認購期權,行權價越高,期權價格就越低;對于認沽期權,行權價越高,期權價格就越高。
(3)期權的到期日。對于期權來說,時間就等同于獲利的機會。在其他變量相同的情況下,到期剩余時間越長的期權對于期權買方的價值就越高,對期權賣方的風險就越大,所以它們的價格也應該更高。
(4)當前的利率。在其他變量相同的情況下,利率越高,認購期權的價格就越高,認沽期權的價格就越低;利率越低,認購期權的價格就越低,認沽期權的價格就越高。利率的變化對期權價格影響的大小,與期權到期剩余時間的長短正相關。
(5)波動率。波動率是衡量證券價格變化劇烈程度的指標。在其他變量相同的情況下,合約標的波動率較高的股票期權具有更高的價格。
三、追加保證金、追加備兌券、強行平倉和違約
1、保證金風險度
投資者衍生品賬戶的保證金風險度是指其衍生品帳戶內作為保證金的已占用資金與資金總額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保證金風險度 = 按照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格計算的已用保證金/資金總額
2、什么時候投資者會被要求追加保證金?
當股票期權價格變化導致投資者衍生品賬戶的保證金風險度超過一定比例時(一般定為90%),投資者會被公司通知,要求追加保證金。
3、什么時候投資者會被要求追加備兌券?
如果期權的標的證券發生除權除息,導致期權合約被調整的,可能發生投資者持有的備兌倉合約出現備兌鎖定證券不足的情況,此時投資者會被公司通知,要求追加備兌鎖定證券。
4、什么時候投資者的持倉會被強行平倉?
當投資者被公司要求追加保證金或追加備兌鎖定券后,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則可能面臨被公司強行平掉持有的相應期權倉位。
5、什么是交收違約?
交收違約是指期權行權時發生義務方或權利方無法履行合約的情況,交收違約分為證券交收違約和資金交收違約。
證券交收違約是指,如果被指派行權的認購期權的賣方(義務方)或認沽期權的買方(權利方)在行權交收日(T日)日終A股證券賬戶沒有足額的證券,則該投資者構成行權證券交收違約。
資金交收違約是指,行權交收日(T日)日終,如客戶衍生品賬戶資金余額不足以完成行權凈應付資金交收,則構成行權資金交收違約。
6、當投資者被強行平倉或發生交收違約有什么后果?
當投資者被證券公司強行平倉或發生行權時交收違約后,會被收取違約金,可能被證監會、交易所、證券公司列入黑名單,并可能影響該投資者的信用記錄,同時該投資者在未來的股票期權交易中可能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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