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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中央房地產調控精神 規范私募資管投資行為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
來源:基金業協會 | 時間:2017-02-27 | 0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調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研究制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以下簡稱《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對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用于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或補充流動資金等行為進行了規范。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及協會理事會表決通過,《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于2017年2月13日發布實施。
為防范監管套利行為,《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在明確適用范圍包括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基礎上,將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的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業務一并納入,切實避免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調控領域。
《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將規范重點聚焦在直接或間接投資于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的產品,明確協會暫不予備案此類產品;同時,禁止私募產品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用于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提供無明確用途的流動資金貸款,以及直接或間接為各類機構發放首付貸等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便利,在監管口徑方面與其他監管機構保持一致。
《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堅持“分類對待、統一規范、平穩過渡”的總體原則,對熱點城市范圍、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界定標準、多類型項目處理方法等事項作了明晰,并進一步明確,投資標準化債券和股票以及股權投資的,不受《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限制。
《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調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動房地產回歸其居住屬性,嚴格規范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房地產行為,有利于進一步抑制熱點城市房地產泡沫,促進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下一步,協會將在正本清源,強化約束的前提下,督促行業機構執行《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的各項要求,切實落實國家相關房地產調控政策,并根據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情況,及時調整完善《備案管理規范》。
原文鏈接:http://www.amac.org.cn/xhdt/zxdt/391735.shtml